9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化妆品安全标准条例》的拟议修正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
出于对人类健康或安全的保护,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第2022-403号通报对《化妆品安全标准条例》的修订建议如下:1)增加化妆品中的禁用成分A;2)将邻氨基苯酚、间苯二胺、间苯二胺-HCL、儿茶酚和邻苯三酚加入染发剂禁用成分清单。
9月15日,欧盟修订化妆品中香精过敏原标签法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4日。
欧盟监管明确表示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成分表,含有的香精香料成分及其原料可使用“parfum”或“aroma”代替。该措施草案建议,如果化妆品包装上的额外香精过敏原在免洗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01%,在冲洗型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1%,则在化妆品包装上单独贴上标签。该措施草案还对这些物质的名称作了一些更新和简化。所有措施均通过(EC)第1223/2009号法规附件三的修正案完成。修订草案条款的生效日期拟定在2023年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