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物是指那些不属于传统上被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2012)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蓄意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警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并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2014年9月29日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对原卫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了清理、整合,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根据征求意见稿)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根据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