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邻苯二胺、苯胺、联苯胺、对申萃胺、邻甲氧基苯胺、邻甲苯胺、4-硝基苯胺、2.4-二甲基*胺、3-硝基苯胺、4-氯苯胺、2请基萃胺、3-氯萃胺、2-素胺、2.6-二甲基萃胺、2-甲基-6-乙基萃胺、3.3°二氯联苯胺和2.6二乙基苯胶等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采用直接进样法,进样体积为10u时,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1gL3gL,测定下限为0.4gL~12gL;当采用固相萃取法,取样体积为100ml(富集5音),进样体积为10u1时,16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7ug/L-0.1ugL,测定下限为0.028g/L~0.4ugL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后直接进样或经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富集和净化后进样,用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分离检测苯胺类化合物。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